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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日期:2011-08-01   来源:溧阳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7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袁再保、高峰、沈福新、张艳、赵国兴,在副市长张爱文及市司法局、溧城镇等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视察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视察组先后来到溧城镇司法所、文化新村社区居委会、市司法局心理矫正中心等地,实地视察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一种新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类罪犯。我市于2005年11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91名,其中期满顺利解除矫正879名,在册矫正对象412名,其中管制1名,缓刑290名,假释52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剥夺政治权利68名。
  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肯定了5年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就加快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矫正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各项矫正工作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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