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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1-04-27   来源:溧阳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1422日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柳建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汇报。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科学合理制定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意见,加大对各相关部门落实医改方案的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医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二要形成整体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切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群策群力推进医改的工作合力。三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积极反映改革成效、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消除广大群众对医改的认识误区,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认同。同时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一要把培养全科医生作为强基层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二要加大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并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吸引优秀卫技人才到基层工作。三要完善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保障机制,重点要研究解决乡村医生年龄偏大、业务偏差、待遇偏低、社会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四要加强城乡交流互动,建立“传、帮、带”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五要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制订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实行优惠扶持,建立以公立医院为主体,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健康有序、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3、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的力度。一要针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镇级医院自身造血功能下降的实际,加快建立健全有关财政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二要抓紧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合理对基层医疗机构定编,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益;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切实保障医疗卫生系统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编外用工人员的基本权益。三要重视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因基础建设、设备投入等造成的负债,帮助化解债务,促进镇级医院可持续发展。四要协调解决好村(社区)卫生室等基本公用设施建设,加大卫技人员的技术保障力度,提升村(社区)医疗卫生的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

    4、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一要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当前,重点要加快推进新人民医院建设,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新人民医院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政府要在保证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制订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二要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尽快完善并实施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明确各医疗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合理调整资源空间布局,推进城区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促进资源科学配置、集约利用。三要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研究并出台有关配套政策,完善双向转诊机制,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引导群众理性就医,促进患者合理分流,提高各个层次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努力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5、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一要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整合医保经办资源,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二要继续统筹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待遇水平。逐步提高政府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在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政策的同时,同步推进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也纳入到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扩大群众的受益面。三要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的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方便参保(合)人员就医,实现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的规范管理、城乡衔接和便民利民。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处理,并在两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书面回复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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