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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2-11-02   来源:溧阳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 921日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1031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提交的执法检查报告。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就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一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引导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促进依法、诚信经营。二要创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机制,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着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能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创新思路,建立长效机制。一要理顺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法》从体制层面上构建了政府统筹指导、多部门联合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新体系,要对照法律有关规定,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抓紧职能调整,加快建立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运行体系。二要健全监督机制。认真查找当前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制订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无缝监管。

3、落实责任,完善工作网络。一要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折不扣地落实食品监管责任,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二要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发生因职能交叉引起的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三要加大检测设备投入力度,加强检测资源整合,加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食品检测资源的共享,着力构建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检验检测体系。四要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心下移,强化村镇、社区层面监督能力的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夜市、流动摊贩的监管。

4、动真碰硬,严格执法监管。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明查暗访、督查督办、检验检测、事故报告、信息公示、责任追溯、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不放松,注重源头治理,加大整治力度,发现问题,要跟踪细查,依法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提高食品安全执法威慑力。三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强化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有不良记录、诚信度差的单位(个人)的抽查,并加大曝光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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