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溧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溧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海斌辞去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