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决定决议>>内容
溧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钱 栋同志任职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9-09   来源: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2021年8月26日溧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叶明华的提名,经2021年8月26日溧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钱  栋同志为溧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
联系电话:0519-87269018   邮箱:lyrd611@sina.com
苏ICP备1700313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