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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洪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来源: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主任会议提名,经2021年6月22日溧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洪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志豪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姜建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沈志龙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学俊同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庄玉宝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花  波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管志华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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