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题首页 | 会议要闻 | 图片集锦 | 报告文件 | 公告决议 | 会议采风 | 会议日程 | 历届人代会 | 人大首页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叶明华参加人大代表分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重要专题>>人代会会议>>溧阳市十七届人大会议>>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公告决议>>内容
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溧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  来源:人大办公室 2024-01-11 阅读:
(2024年1月6日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吕捷所作的《溧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19-8726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