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在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溧阳市人民法院院长 任志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全年各项工作部署有机结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4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036件(含旧存,以下受理案件数均含旧存),审执结14447件,较去年分别上升了1%和2%,结案标的额23.99亿元。
一、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深化“平安溧阳”建设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773件,审结732件97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9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41人,适用缓刑或单处罚金281人。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17件20人,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205件253人,注重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做好退赃退赔工作。审结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犯罪案件156件252人,注重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46件52人,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38件138人,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在常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对5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审理和宣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犯罪,保障市民健康生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恶意欠薪行为,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定罪处罚。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非监禁刑适用条件和程序,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13件14人。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维护了正常的诉讼秩序。对未成年罪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注重做好庭前调查、庭审教育和庭后释疑工作,未成年犯被判处缓刑比例达35%。我院少年和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被评为常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五一巾帼标兵岗”。尊重和保障人权,与公安、检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多次就刑事诉讼证据、监外执行和收监等问题进行调研座谈。同时,强化证据审查,对刑事案件中相关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二、依法履行民事审判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受理民事案件8229件,审结6996件。审结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租赁、人身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纠纷等案件1446件,注重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消费者等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并加大司法调解力度,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643件,针对纠纷多发情况,与公安、司法、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筹备建立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并制定《关于建立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及时有效保护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高度关注“三农”案件,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劳务合同、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624件,结案标的额2000余万元,出台《为全市清理“双欠”专项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在岁末年初开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集中力量加大对欠薪企业财产的保全力度和执行力度,并与市人社局建立欠薪纠纷预警机制及协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化解劳资纠纷的强大合力。审结土地承包纠纷案件367件,并就农民土地权益司法保护及群体性纠纷的处理,与省高院、常州中院、市法制办、农工办、国土局、镇、村组织等进行调研座谈。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54件,加大对虚假诉讼和“高利贷”的审查甄别,注重做好债权人的法律释明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27件,并就“实际施工人对外债务责任主体的确定”等疑难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引导建筑市场规范运作。妥善审理新媒体时代网络侵权纠纷,给网民传递了“虚拟社会”并非法外之域的强烈信号,引导人民群众合法理性使用互联网。依托旅游巡回法庭,妥善审理旅游合同纠纷案件11件,运用与六家单位共同建立的联动解决纠纷工作机制,提前调处涉旅游纠纷投诉21起,并建立了简易旅游纠纷先行赔付机制。我院“旅游巡回法庭项目”被确定为我市2014年法治溧阳建设十件实事之一,被常州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十佳创新创优成果”奖。
三、依法履行商事审判职责,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全年受理商事案件1390件,审结1144件。审结金融借款、票据、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件187件,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及时有效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控制债务人财产,维护金融资产安全。审结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纠纷案件65件,并与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座谈交流,就如何规范经营和防范风险提出建议。运用特别程序审结担保物权纠纷案件37件,涉案标的额约7.5亿元,快速实现当事人的担保物权,使抵押财产及时得到处置。审结买卖、加工承揽等商事合同纠纷案件490件,强化平等保护理念,尊重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和交易习惯,注重以判决方式结案,引导社会诚信守约。审结企业资金链断裂、中小企业倒闭等引发的相关案件266件,注重研讨经济转型升级反映在商事领域的特点,本着保护扶持的方针,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中小企业债务风险。对案情复杂、影响面广的重点涉诉企业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情况,合力做好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审结股东出资、股权转让、股东收益等纠纷案件20件,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强化股权保护。审结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08件,就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促进保险业依法合规经营。我院民二庭被命名为常州市第二批“公正司法示范点”。
四、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功能,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1件,审结63件。其中对1件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的案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对3件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存在瑕疵的案件在判决书中予以指明。受理非诉审查案件201件,审结186件。其中对2件因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和适用法律不正确的,裁定不予强制执行。继续推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针对劳动工伤认定、房屋土地征收与补偿、房屋登记等行政案件,组织有实体权利争议的双方进行协调,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成功协调案件27件,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生活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的审查和审理,审结此类案件42件。积极参与城区改造、项目扩建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提供法律支持。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通过为行政执法人员授课、开展行政执法问题研讨、发送行政审判年报及司法建议等形式,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作为全省试点,成立环境资源合议庭,集中审理、审查我市和金坛市涉环境资源类案件45件,并采取刑事、行政、民事“三审合一”模式,提高专业化水平,有力打击了涉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并结合案件与环保局等单位开展了污染环境罪有关问题研讨,与长荡湖管委会开展了关于长荡湖环境保护以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等问题研讨。2014年9月,我院参加了全国第四届环境司法论坛并作了交流发言。11月,溧阳市编办正式批准我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五、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责,全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全年受理执行案件5776件,执结4860件。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向最高院征信系统上报失信被执行人348人,在各类媒体及户外显示屏上曝光207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143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或罚款。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追索劳务报酬、土地流转、“三养费”、交通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执结547件。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确保金融机构抵押权优先受偿,保障了涉执金融资产的安全。开展环保集中执行活动,依法对我市多家造纸厂、化工厂、水泥厂、砖瓦厂等环评不达标企业进行强制关停。加大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力度,制定严密预案,依法对上上电缆、建校、云龙南和污水处理厂等地块进行了强制搬迁,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或安全事故,保障了全市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4件,有力提升了行政机关的执法威信,维护了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不断提档升级硬件软件装备,逐步完善司法协助查控机制。开通网上司法拍卖,涉案资产拍卖全部实现零佣金,最大限度推进执行标的物处置公开透明,已有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车辆等119件拍品上网拍卖,成交48件,成交金额1.5亿余元。
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审判权运行
紧紧抓住中央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时机,准确把握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定信心,循序渐进。深化司法公开,继续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及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视频监察系统,实现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的公开透明。改造门禁系统,实现法官在指定场所接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建立庭审直播平台,抓好院内网、外网、微博的维护管理,开通官方微信,加强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和其他信息发布工作。扩大司法民主,启动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遴选陪审员128人,我院陪审员总数已达171名。扩大陪审员参审范围,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100%。加强审判管理,努力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鼓励院长、庭长办案,院、庭长承办或参与办案597件。与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职业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坚持和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和法官接待日等制度,畅通民意沟通平台,并在院外网设置院长信箱、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意见箱和院领导信箱。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积极做好“两会”、青奥会和APEC会议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开展案件饱和度调研,积极申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庭,配合上级法院做好审判权运行、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保障等改革工作。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法院工作根基
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全省法院新版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抓手,全面提升审判执行、便民诉讼、司法公开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开展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方便档案的数字化利用。新建成六个标准化智能法庭,并对已有的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升级更新。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功能,深化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上门立案、诉讼指导、预约开庭、巡回办案、法医学集中鉴定、简易案件速裁等工作,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六项公开承诺。积极做好天目湖法庭和竹箦法庭建设工作。深化人民法庭功能作用,努力让矛盾化解在基层。我院南渡法庭被常州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为97名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和发放执行救助款55万余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三审合一”和集中审理模式。注重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延伸工作,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在外来打工子女和少数民族较多的泓口小学开展了“情暖泓小 心系希望”活动。2014年,我院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八、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出台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并建立了八项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初任法官培训及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开展了研究生“法律助理”项目,组织庭审观摩、案件评查、业务培训、法官论坛、学术交流、法治大讲堂等活动,切实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和技能,提高了办案的质效。全年办案超200件的有40人,其中超300件的有12人,超400件5人,最高为555件,且多人保持零发改记录。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开展以“正风肃纪 永葆队伍清正廉洁”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加大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力度,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内网外网与最高院举报网站联网运行,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投诉举报反映核实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检查整改。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我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坚决贯彻人大决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全年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或走访座谈、听取意见171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出台《关于办理民事检察建议案件的实施办法》,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及检察建议。注重与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络,全年邀请296人次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我院2014年工作取得的一些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在座各位以及长期关心帮助、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法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不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解决的能力不足,应对的办法不多,就案办案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二是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法官由于敬业精神不强,办案能力欠缺,粗心大意等原因,导致案件出现瑕疵,办案周期较长;三是少数干警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缺乏动力,负面情绪较多,“四风”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四是法官职业尊荣感不强,法官职业保障不到位,法官流失问题突出;五是案件当事人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对在办案件进行无端猜测、假设和评判,甚至发表不实和过激言论侮辱、诽谤、要挟法院和法官,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肩负起依法治国实践者和推动者的重任,以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抓手,树立“以审判为中心、法官为主体、服务当事人为重心”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工作实际成效,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与溧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法院。具体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溧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好各类案件,为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以环境资源审判庭的设立为契机,加大对有效防范和打击环境污染,尤其是水资源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调研,以我市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为契机,加大对有效防范和处置土地流转纠纷的调研。同时,还要加大对我市一些企业主弃企逃债引发的法律纠纷以及新涌现的网络侵权纠纷的调研,提高处理相关案件的能力和效率,并提交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导向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完善审判监督制度,对错案坚决予以纠正。继续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司法业绩考评正确导向作用,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规范审判权运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开展诉讼卷宗同步数字化扫描工作。不断扩大司法民主,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职业共同体建设,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权利。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提高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积极引导公众正确地认识、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是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以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和司法公益服务中心“三大中心”建设为重点,打造司法为民品牌。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各类窗口的功能,完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畅通群众诉讼渠道。提高院内网、外网、微博、微信、庭审直播等平台的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功能作用。与相关单位成立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形成对事故纠纷的快速反应和联合处理机制。加大解决执行难的力度,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并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加强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行为的打击。进一步规范网上司法拍卖工作,提高网拍成交率。探索建立司法公益服务中心,形成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消费者、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全方位的诉讼指导和司法服务。做实做强“常州法治大讲堂”,积极搭建道德讲堂、法律沙龙、新闻发布中心等平台。
四是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功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密切关注并稳妥处理好涉及农村、农民、基层出现的法律问题和相关案件。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法庭现代化建设,完善法庭便民服务网络,加大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积极参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行政机关、行业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为人民调解和群众自治组织调解提供指导和支持,推进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完成天目湖、竹箦法庭审判办公场所建设,并有计划、分步骤解决好人民法庭办公办案物质装备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规律,根据上级部署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做好天目湖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度,认真总结相关举措成效。探索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功能定位,试行审判团队模式,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办案质效。及时总结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判和“三审合一”模式的经验,为上级法院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提供可参考素材。做好法官员额、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涉诉信访等相关改革工作。
六是进一步注重队伍建设实效。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梳理完善审务和政务方面的规章制度,以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科学考核评价,并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法官职业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花大力气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缓解法官的工作压力,稳定法官队伍。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快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实践锻炼的平台。加大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建立和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扎实开展七大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审判作风,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重托,奋斗铸就辉煌。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溧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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