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7日在溧阳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溧阳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周 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8456件,同比增长8.34%;审执结各类案件15062件,同比增长4.26%;结案标的额42.85亿元。 一、立足司法本职,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立足司法本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预防功能,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23件,审结862件1115人,适用缓刑307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20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56人,判处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294人。审结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0件35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多发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10件212人,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83件345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5件28人,涉“黄赌毒”犯罪案件134件179人,有力净化社会风气,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审结贪污、渎职等犯罪案件10件10人,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审结涉少刑事案件28件28人,适用缓刑率达25%,与妇联、团市委、关工委一起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二)注重规则指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060件,审结8894件。审结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纠纷等涉民生案件1623件,较好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审结网络侵权纠纷案件7件,引导市民合法理性使用互联网。审结民间借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857件,依法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对违法高利依法不予支持。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118件,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纠纷案件327件,促进我市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审结信用卡、金融借款、保险合同、买卖合同等商事案件1438件,注重以判决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规则引导。在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注重规范诉讼行为,依法要求当事人或证人签署保证书,对提供伪证、制造虚假诉讼的3人作出罚款、拘留决定,对1人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司法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全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2件,审结167件。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严格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已结案件中撤诉结案98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9件,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65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143件,因行政机关撤回申请裁定终结执行22件。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努力延伸行政审判职能,继续通过行政审判工作年报、联席会议、执法培训、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秉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需求 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一)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方便群众诉讼。加强诉讼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全年提供导诉、立案、诉讼指导等诉讼服务18000余人次。联合市司法局共同设置“律师公益服务岗”,去年10月份以来,已邀请律师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87人次。加强对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规范化管理,全年共接听处理群众来电658人次。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为177名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和发放执行救助款合计105.73万元。邀请法医学专家到法院开展法医学集中鉴定23次,为4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进行上门鉴定,为当事人节约鉴定成本共计37万余元。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全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26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6317件,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快捷的司法服务。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全年受理执行案件6088件,执结5056件。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通过各种媒介广泛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09人,并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有415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债务,所涉金额达4507万元;对185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将21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3人已被批准逮捕。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全年共完成银行存款查询199080人次,涉及金额达13.34亿元。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计335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进一步规范网上司法拍卖,积极帮助竞拍人运用“E拍贷”等方式筹措资金,全年完成网上司法拍卖531批次,实际成交拍品117件,成交金额达5.93亿元,且实行零佣金,为当事人节约拍卖费用1348万元,提升了执行工作透明度。 (三)积极推行阳光司法,畅通监督渠道。深化司法公开,全年在互联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7481份,并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召开常州基层法院系统首场新闻发布会,九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参会。积极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和自媒体等媒介广泛报道法院工作,大力传播司法正能量。强化网络舆情的监测、搜集和分析研判,规范处理流程,正确对待群众的关切和疑惑。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并广泛邀请代表、委员和普通群众参观法院、旁听评议庭审。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有2258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参审率为100%。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模拟法庭,以及与溧阳广播电台联合开办“法治大讲堂”系列普法节目等方式,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三、严守改革纪律,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始终坚持党对改革的全面领导,严守改革纪律,确保改革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一)不折不扣,全面落实改革部署。坚决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自诉,一律在法定期间内登记立案,当场立案率为99.88%;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自诉,依法出具法律文书,真正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改革目标。按照诉访分离要求,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对可进入法律程序的,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全年新收民事申请再审、刑事申诉等案件49件,裁定或决定再审22件,对12件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予以纠正;对不能进入法律程序的,做到认真倾听,耐心解释,依法解决。法院班子成员全年接待处理群众来访834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87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出庭受审时着装的改革要求,切实尊重和保障被告人人权。 (二)权责相符,切实强化司法责任。天目湖法庭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团队管理为形式,重新配置审判资源,重新界定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同时,始终坚持不预设改革成果,认真观察总结,真实反映改革试点举措的实际效果。加强院、庭长办案力度,全年院、庭长承办或参与办结案件751件,我院环资庭组建以后的首起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就由院长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完善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机制,要求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使全院干警确实认清“红线”的位置,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三)创新驱动,着力提升司法效率。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集中管辖溧阳、金坛两地的环境资源案件,为实现专业化审判打下坚实基础,全年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7件。成立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努力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水平。探索完善刑事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模式,快速审结简易刑事案件。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官网建成网络公告送达平台。该平台开通后,全年刊登公告689份,为当事人节约公告费20余万元,并明显缩短了公告案件的办案周期,引来省内外多家法院学习取经。 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从严管理,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一)以党的建设为中心,狠抓纪律作风。认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坚决遵守党规党纪。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院、庭长“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的工作局面。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深入开展风险节点排查和专项审务督察。认真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查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认真做好院内先进典型选树,积极组织干警学习“邹碧华精神”;广泛开展“燕山长跑”、法官宣誓、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廉政教育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着力激发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内在动力。 (二)以能力建设为根本,提升职业素养。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和法院实际,完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积极参与院校共建,与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成功开展“法律助理”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尽量安排年轻干警到审执一线、人民法庭锻炼,着力提升年轻干警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开展庭审观摩、法官论坛和案件评查,及时发布审监建议、审管通报,配齐配全业务书籍,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使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年办案超200件的有38人,其中超300件的有14人,最多的达500件,且多人保持零发改记录。成立法警教育训练基地,抓好法警业务技能和体能达标训练,全年出警4336人次,妥善处置突发事件29次,有力保障了审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以两庭建设为重点,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天目湖、竹箦人民法庭审判楼建设。完成执行指挥中心改建,配备4G远程执行指挥系统,执法记录仪配到各执行组,使执行工作从互联互通中受益。新增标准化智能法庭3个,大力开展历史档案数字化扫描和卷宗同步数字化扫描工作,着力提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的影响力和服务力,不断提高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新招录公务员及其他辅助人员各9名,使法院执法力量有所加强。法庭指导小组定期深入人民法庭,指导案件审理和庭务管理,四个人民法庭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543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1.07%。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在案件持续高位运行、人案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获得“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集体荣誉11项,23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总量持续攀升,审理难度不断增大,一线法官面临巨大压力,而职业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二是缠访、闹访和恶意投诉、举报等现象时有发生,给案件承办人带来了极大困扰。三是现代司法制度与传统文化之间时有冲突,对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可度产生负面影响。四是在司法改革背景下,不同干警群体的利益诉求各异,部分干警存在内心迷茫、思想欠稳现象,影响工作积极性。对此,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投身平安溧阳、法治溧阳建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溧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法院工作在全面推进法治溧阳建设中的职责使命,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守法治原则,确保法院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认真研判“十三五”时期我院面临的新形势,跟踪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司法应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妥善审理项目引进、创新发展中出现的各类案件,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强化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工作,依法有序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规范土地流转秩序,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加大我市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强化信息化与传统执行手段互动互补,坚持“一打三反”,尽最大努力实现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坚持为民司法,不断建立健全便民利民机制。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完善“律师公益服务岗”运行机制,加强诉讼指导,切实保障公民诉权。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妥善审理民生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案件繁简分流,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强化审限管理,确保正义及时实现。不断扩大司法民主,自觉接受代表、委员、检察院、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创新司法宣传形式,认真开展普法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坚持化解矛盾,持续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重大、敏感、高风险案件诉前、诉中化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妥善审理影响所在镇(区)安定团结局面的相关案件。加快推进人民法庭审判场所、便民设施建设,鼓励优秀人才向人民法庭聚集,为人民法庭开展工作提供坚实的人财物保障。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在现有基础上,争取在软硬件方面均取得更大突破。继续开展历史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积极推广网上诉讼服务,做好网上司法拍卖、裁判文书上网等系列工作,努力建设“智慧法院”。 四是坚持积极稳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贯彻上级部署,立足我市实际,遵循司法规律,以对历史负责、对司法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充分尊重法官主体地位,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推广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审判管理权限,规范行使方式。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司法方式,推动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格局。做好法官员额制等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并根据统一部署,积极实施,着力破除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五是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常州法治大讲堂为主阵地,不断创造法律培训、业务交流和学术研讨的机会,着力提升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有效改善法官知识结构,提升法官学历层次,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法院的中坚力量。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广泛开展专项审务督察,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格执法执纪,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坚决支持干警依法办案,全方位关心关爱干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正面引导,进一步凝聚全院干警的精气神,努力建设一支与溧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的要求,以坚定的气度、坚强的决心、坚韧的毅力,振奋精神、埋头苦干,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溧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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