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6日在溧阳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高伟新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提出我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是实施新修订预算法的第一年,按照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我局积极改进预算管理,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初步形成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四位一体”的预算体系。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总要求,面对服务经济发展和打造公共财政、民生财政等多重压力,对照既定工作目标,加强征收管理,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督,增强保障能力。经过共同努力,实现了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我市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551745万元,后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为541622万元,实际完成5416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5434万元,增长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具体完成情况是: 国税79979万元,比上年减少8220万元,下降9.32%,完成年初预算的78.86%,其中增值税(25%部分)53278万元,比上年减少3301万元,下降5.83%;营改增增值税13932万元,比上年减少3798万元,下降21.42%;新办和涉外企业所得税12769万元,比上年减少1121万元,下降8.07%。 地税354267万元,比上年增加10175万元,增长2.96%,完成年初预算的95.1%,其中:契税6179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34万元,增长47.62%;耕占税5160万元,比上年增加803万元,增长18.43%。 财政107376万元,比上年增加33479万元,增长45.3%,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2%。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完成以上收入,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财力约为520900万元(不包含上级专款70995万元),加上国债转贷资金20000万元,全市实际可用财力合计540900万元。 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我市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为4930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预算为336100万元,后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为391641万元。由于当年收入结构变化、新出台刚性政策性支出、年内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因素,全市当年完成预算支出54407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843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3%,加上上年结转支出14213万元,全市财政实际支出558290万元(不包括上级专款),比上年增长11.99%。支出的主要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145万元,比上年增加2240万元,增长4%。 公共安全支出37551万元,比上年增加6797万元,增长22%。 教育支出110380万元,比上年增加4273万元,增长4%。 科学技术支出26931万元,比上年增加2024万元,增长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36万元,比上年增加696万元,增长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22万元,比上年增加12671万元,增长25%(主要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增支)。 医疗卫生支出72920万元,比上年增加20370万元,增长39%(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提标以及新人民医院建设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11316万元,比上年增加1748万元,增长18%(剔除污水处理费改列基金科目因素)。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548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农林水事务支出57422万元,比上年增加10968万元,增长24%。 交通运输支出5746万元,比上年增加972万元,增长20%。 目前,财政决算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待决算编成后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我市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12633万元,后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248711万元,实际完成12707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年初预算增收794045万元。其中: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844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3739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474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92245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891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3834万元。 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我市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12633万元,后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248711万元(不包含上级专款21021万元),实际完成12705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5%。其中: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102946万元; 土地开发支出74986万元;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5765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6373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我市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56878万元,后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为276568万元,实际完成2811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67%。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052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554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09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702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118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033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642万元。 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我市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34227万元,后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为252996万元,实际完成2520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4%。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3358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832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605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416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173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552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707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9104万元,主要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9694万元。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经历了诸多困难及潜在风险的考验,一是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趋紧,我市因产业结构偏重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乏力;二是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所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等政策,直接影响我市财政收入;三是各类民生刚性政策性增支的兑现,使得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面对这些困难,我们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迎难而上,变压力为动力,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努力实现了全年财政收支平衡。2015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政策引导,大力培植税源,努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面对当前严峻的财政形势和巨大的增收压力,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在努力做好财政保障工作的同时,把保增长、促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选准方向,突出重点,巧用财力,支持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等相关政策,全年兑现各类财税扶持减免资金达11亿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共计向上争取资金16.65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15.26亿元,常州1.39亿元),增长23.9%。三是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发行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全年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3.14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亿元,置换存量债务债券11.14亿元。优化了债务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缓解了偿债压力。 2、坚持依法征管,加强部门联动,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认真分析财税收入形势,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稽查,强化社会综合治税,有效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加强执行分析。坚持收入目标责任制,紧咬全年目标任务,按照“以天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要求,层层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不断完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全方位协税护税。完善财税收入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关注税收政策调整,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构建网络化的协税护税机制,建立点对点的联络员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实现税源源头监控,强化综合治税职能。三是提升征管水平,精心组织收入。建立健全收入监控体系,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同时强化非税收入增收机制,确保收入稳步协调增长。 3、坚持统筹兼顾,加大民生保障,支持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按照有保有压、民生优先、保障重点的原则,切实调整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社会和谐。 全面落实教育惠民。安排8000万元用于汤桥中学等10所学校校舍安全建设,推进校安工程建设;安排1233万元用于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安排660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安排473万元用于保障学生上下学公交化服务。 全面落实文化惠民。全年累计安排2000余万元用于“文化三送”活动、镇区体育馆建设补助、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免费开放等文化体育事业支出。提高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让广大老百姓充分享受公共文化的普惠。 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年累计安排63522万元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事业,切实提高了我市的社会保障水平。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14250万元用于连续第十一年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增退休养老金;安排1480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安排9805万元为被征地农民办理了相应的社会保障手续;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054万元支持促进就业,全年实现新增就业人数1155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20人。 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全年累计安排72920万元用于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安排11639万元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筹资提标,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安排3300万元将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投入提高到42元,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安排160万元用于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改造提升工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安排400万元用于全市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疾病防治,拓展了重大公共卫生的服务领域。 全面落实三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全年安排9500万元用于高效农业设施、村庄整治、农业生产保险等三农扶持;安排10092万元用于中小河流治理、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水库除险加固、农桥改造和新建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兑现涉农政策,通过“一折通”发放2015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6989万元,发放农机具补贴1938万元,发放水稻、小麦等良种补贴1332万元。 加大民生基础设施投入。全年安排3062万元用于公租房建设,改善了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安排143762万元用于民生安居工程,保障了旧城改造和拆迁安置的顺利实施;安排122550万元用于道路建设及航道整治,加强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3092万元用于水利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水利设施体系;安排19798万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及绿化工程,强化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提升;安排45198万元用于医疗、教育、公共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4、坚持创新机制,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为重点,下大力气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规范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行为。整合资产资源,统筹安排使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我市各类财政结存结转资金进行摸排清底,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于实际存量资金,优先安排财政支出缺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选择10个公共服务重点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切实降低了公共服务成本,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 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审管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农业保险项目、科技专项引导资金等12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专家综合评审,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积极开展PPP项目试点工作。及时成立PPP工作中心,精心组织申报材料,积极申报省级试点项目,上报的3个项目全部纳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其中有2个项目被列入2015年江苏省PPP试点示范项目。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强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健全制度规范,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溧阳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016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579536万元,比上年增加37914万元,增长7%。其中: 国税89576万元,比上年增加9597万元,增长12%。其中增值税(25%部分)59671万元,比上年增加6393万元,增长12%;营改增增值税15604万元,比上年增加1672万元,增长12%;新办和涉外企业所得税14301万元,比上年增加1532万元,增长12%。 地税(含契税和耕占税)387145万元,比上年增加32878万元,增长9.28%。其中地税原税种(不包括契税和耕占税)收入316034万元,比上年增加28718万元,增长10%;契税65911万元,比上年增加4120万元,增长6.67%;耕占税5200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增长0.78%。 财政102815万元,比上年减少4561万元,下降4.25%。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完成2016年收入计划,全市体制财力52.63亿元,剔除镇区财力16.41亿元,市本级财力约为36.22亿元。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支出36.22亿元。 为适应当前财政经济形势,贯彻增收节支要求,我们在2016年公共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执行零基预算和效益预算,打足收入,严控支出,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支出的原则。公共预算支出(草案)中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55143万元,比上年增加9669万元,增长21%(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性调资)。 公共安全支出34019万元,比上年增加2574万元,增长8%。 教育支出121212万元,比上年增加4512万元,增长4%。 科学技术支出2732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2万元,增长1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82万元,比上年增加772万元,增长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693万元,增长25%(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标等)。 医疗卫生支出52110万元,比上年增加6431万元,增长14%。 节能环保支出12919万元,比上年增加1286万元,增长11%。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6099万元,增长61%(主要是镇区相关支出科目调整到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57221万元,比上年增加7481万元,增长15%; 交通运输支出58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16万元,增长24%(主要是新增乡镇公路养护经费1000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8344万元(其中还本5500万元、付息284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64455万元,预算支出为364455万元。 1、按功能科目安排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363387万元; 农林水支出4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68万元; 其他支出260万元。 2、按项目明细安排情况: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56万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712万元;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40万元;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2000万元;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100万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361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750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940万元; 土地出让价款3305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486万元; 污水处理费2500万元; 福利彩票业务费用150万元; 体育彩票业务费用11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2016年作为预算编制的第一年,选择三家市属国有企业作为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点单位。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69万元,安排支出为6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43万元,其他支出2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76680万元,预算支出为284376万元,收支赤字7696万元。其中: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3908万元,预算支出155333万元,收支赤字11425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39万元,预算支出4114万元,收支结余3325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410万元,预算支出47080万元,收支结余3330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86万元,预算支出7996万元,收支结余890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87万元,预算支出3163万元,收支赤字137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795万元,预算支出36789万元,收支结余6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455万元,预算支出29901万元,收支赤字2446万元。 2016年我市经济发展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下行压力和风险仍然较大,完成2016年度财政预算(草案)中安排的收入任务,还存在诸多困难。同时各项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支出的需求很大,再加上年度内一些不可预见的支出,财政收支平衡将十分困难。为此,我们只能从紧安排2016年度支出预算,一些部门的支出需求难以完全满足,请大家理解。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同时我们将狠抓增收节支,严格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力争实现2016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三、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宏观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国家巩固经济基本面向好的力度仍会加大,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总要求,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为工作主线,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经济活力和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发挥优势,促进发展,建立效益型财源。 始终将稳增长、调结构作为安排财政支出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着力推进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扶持,加大资金引导,优化服务力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一是用足用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优化结构、推进科技创新、帮助企业攻坚克难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向上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二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兑现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找准财政资金扶持切入点,重点加大对经济转型发展重点领域,尤其是制造业领域的支持力度。对照市委、市政府“向先进制造业出发”三年行动计划,在政策、资金等多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致力培养一批内生动力较强、行业发展可持续的支柱企业,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源生动力,为财税增收培植优质税源。 (二)明确任务,加强征管,千方百计抓好收入。 针对严峻的财税收入形势,我们将大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社会综合治税,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年初人代会目标任务。一是强化收入监控,完善收入征管措施。继续推行财税等征收部门收入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严防税收流失,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在确保财政持续增收基础上,注重收入质量,算好质量账、可持续账,实现财政收入质效双收。 (三)改善民生,优化支出,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坚持把保民生促和谐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方面,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保障政府履行职能、有效运转的基础上,支出重点向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民生工程倾斜,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科学合理保障教育经费,着力打造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三是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重残救助、被征地农民养老等制度实施,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医疗服务能力。 (四)深化改革,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我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迫切需要。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效衔接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注重制度建设,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提升预决算信息透明度。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目标管理的有机结合,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改进预算控制方式,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统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财政资金运筹能力,建立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各位代表,2016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非常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确保全年财政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溧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