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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2017-01-10 阅读:
 

——2017年1月7日在溧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溧阳市人民法院院长  周 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按照市第十五届人大各次会议要求,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我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4年,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司法理论、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过去五年,我们负重拼搏、公正司法,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狠抓执法办案。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2801件,同比增长61.40%;审执结各类案件68228件,同比增长52.78%;结案标的额达167亿元;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186件,其中有152人次年结案超200件,最高曾达555件。坚持宽严相济、人权保护等刑事司法原则,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预防功能,受理刑事案件3805件,审结3718件4952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注重民商事审判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引领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受理民商事案件44481件,审结42360件,有力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60件,审结529件;加大对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环境保护处罚类案件210件,强制关停矿产品生产企业、运输小码头11家,并通过行政审判年报、司法建议等形式,助推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深化“一打三反”举措,着力破解“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22537件,执结20307件,努力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最大限度得到实现。强化审判管理。积极开展庭审观摩,及时发布审监建议、审管通报,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同案同判。制定《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针对审判管理中的短板进行严格考核,结案均衡度和审判质效大幅提升。制定《案件质量评定暂行办法》,建立法官申辩论争机制,对发回重审、改判等五类案件进行“真刀真枪”的评查,先后评查出瑕疵案件14件,并予以惩戒。制定《优秀裁判文书单项考核办法》,先后评出优秀裁判文书81份,并给予适当奖励,促使法官不断提升文书制作水平。近三年,我院法官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连续获奖。推进信息化建设。开通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提升司法服务品质。引进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网络畅通安全、数据即时生成、信息高度聚合、资源共享互通的信息化格局。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行过程内外联动。启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完成银行存款查询85.83万人次,涉及金额达68.8亿元。开展网上司法拍卖,2013年以来,共进行网上拍卖2939批次,成交拍品348件,成交金额达12.82亿元,且实行零佣金,为当事人节约拍卖费用2914万元。完成13.4万件诉讼档案的数字化,为实行诉讼档案远程查阅打下坚实基础。建成标准化智能法庭17个,所有法庭实现“三同步”。建成庭审直播法庭,积极开展互联网直播庭审活动。

    过去五年,我们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改革部署。以主审法官审判责任制为核心,扎实推进天目湖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积极完善定案机制,分别就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合议庭内部职责权限与分工等一系列节点所可能涉及的条件、范围、责任等问题进行探索。大力推动院、庭长办案,院、庭长承办或参与办结案件2983件。全面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原则设定员额法官岗位和业绩考核标准,邀请市人大、政协、政法委、组织部、纪委相关领导以及在溧律师代表参加对候选法官的民主测评,通过公开透明的遴选程序,顺利遴选出首批60名员额法官,是常州七家基层法院中最早启动、最早完成该项改革的法院。扎实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省高院、省人社厅统一招考,录用聘用制书记员24名。不断优化纠纷解决机制。按照诉访分离要求,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化解涉诉信访进京访工作先进集体”。成立全省首家旅游巡回法庭,与市旅游局、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等多家单位建立旅游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和小额旅游纠纷先行赔付机制,获常州市第七届“政法工作创新创优奖”。设立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引进“圆桌审判”方式,建立心理疏导机制,注重回访帮教,落实前科封存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集中管辖溧阳、金坛两地的环境资源案件,自2015年组建以来,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72件,并坚持从严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积极敦促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协调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我院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从事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加强与市住建委、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沟通,妥善审结物业纠纷案件1124件。加强与市人社局、劳动仲裁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沟通,开辟“双欠”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审执结相关案件4367件。深化快立快审机制创新。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自诉,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自诉,依法出具法律文书,当场立案率达99.94%,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改革目标。建立刑事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模式,快速审结简易刑事案件1931件。完善速裁机制,设立速裁庭,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大幅提升审判效率,共审结简易民商事案件9632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22.74%。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建成网络公告送达平台,已刊登公告3012份,为当事人节约公告费60.24万元,并显著缩短办案周期,获常州市第九届“政法工作创新创优奖”。

    过去五年,我们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注重人民群众司法体验。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硬件上提档升级,集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费用收退、案件查询、申诉信访等功能于一体;在软件上建立并实施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并通过国家认证,实现诉讼事务“一站式”办理,诉讼权利“零障碍”行使,提供导诉、立案等诉讼服务10.22万人次,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示范单位”。联合市司法局共同设置“律师公益服务岗”,现已邀请律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21人次。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设立专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共接听处理群众来电995人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司法救助程序,为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133.8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226.23万元。提升人民群众诉讼便利。坚持开展法医学集中鉴定,邀请法医学专家到我院实施鉴定110次,并为11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鉴定,为当事人节约鉴定成本130余万元。依托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公路航道保护巡回法庭、旅游巡回法庭等平台,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共巡回审结案件2782件。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新设立天目湖、竹箦人民法庭,实现全市法庭区域全覆盖,人民法庭审结案件达19108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45.11%。2014年,南渡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拓宽司法公开广度深度。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拓宽司法公开渠道,通过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2867份、失信被执行人3728名,促使462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积极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通过各类媒体广泛报导法院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升级官方网站,积极维护官方微博,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努力打造实时互动的司法公开载体。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法院开放日、校园模拟法庭、主题法治宣传,以及与溧阳广播电台联合开办“法治大讲堂”系列普法节目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被常州市委、市政府评为“2011-2015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过去五年,我们强筋健骨、严格自律,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加强思想建设。坚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将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加强能力建设。推动构建“审学研”合作机制,与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开展法律助理实践活动;支持干警参加在职学习,干警学历结构不断优化,有硕士学位或学历者32人,占在编人员总数的19.39%。支持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鼓励干警开展司法调研、参加学术交流,着力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安排年轻干警到审执一线、人民法庭锻炼,着力提升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成立法警教育训练基地,抓好法警业务技能和体能达标训练,有力保障审执工作顺利开展,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教育干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强化司法廉洁保障机制,落实定期轮岗、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制度,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为严格司法立起“航标灯”,拉起“警戒线”。狠抓窗口建设,统一着装上岗,注重司法礼仪,以实际行动消除“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广泛开展“燕山长跑”、演讲比赛、读书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法院文化氛围。2015年,我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过去五年,我们牢记职责、求真务实,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决定、决议,坚持重大工作、事项向人大报告,先后向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司法公开等工作情况。对代表的意见建议、关注案件及各项联络工作进行实时跟踪、动态管理和及时通报。加强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五年来,共邀请代表、委员350余人次旁听庭审、监督执行。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出台《关于办理民事检察建议案件的实施办法》,认真对待处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通线上线下院长信箱,实行院长接待日、庭长轮流值班制度,接待群众来访2034人次,处理群众来信830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支持和保护律师依法履职。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28名,有12588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参审率为100%。

    五年来的法院工作使我们深刻体会到:要推动法院工作发展,取得更加优异成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必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和不竭源泉。必须坚持创新引领,先行先试,不等不靠,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机制创新,破解发展困局和难题。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始终关注民生,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重视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成绩和经验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法官数量锐减和高素质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等问题,加剧了人案矛盾。二是司法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存在差距,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牢、服务意识不强、司法能力不高、司法作风不严等问题,影响了司法公信和权威。三是司法改革有待深入推进,改革过程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尚需妥善应对。对此,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发展带最美副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法院的工作任务将十分艰巨和繁重。为此,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人大会议决议精神,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努力打造党委放心、群众满意、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一流的“全国优秀法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具体而言,就是要紧扣“一条主线”,发挥“两大作用”,狠抓“三件大事”。

    紧扣“一条主线”即:紧扣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正确把握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不动摇,积极发扬党的群众路线优良传统,不断转变司法作风,改进司法方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正确处理司法为民与严格司法的关系,牢固树立居中裁判理念,努力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严防冤假错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

    发挥“两大作用”。一是在“平安溧阳”“法治溧阳”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牢固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危险驾驶、危害食品安全、污染环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司法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管理漏洞,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要求,积极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产权保护,妥善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案件,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受理、公正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坚持编发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协助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继续建好“法治大讲堂”等普法阵地,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将“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使旁听案件庭审成为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二是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做到“三个主动”,即: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以“企业满意、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为标准,以“排干扰、解难题、化风险”为抓手,发挥打击、防范、调节、保护、服务等职能,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法院工作就服务到哪里;项目建设到哪里,法院工作就推进到哪里”;主动保障全域旅游开发,生态是溧阳旅游最靓的底色,也是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保障,我院将以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着力点,创新举措、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庭和旅游巡回法庭功能,坚决守护溧阳的绿水青山,促进溧阳旅游产业提档升级;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公正司法每个环节,通过个案的依法处理,为社会确立是非对错标准、明确行为底线取向,努力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狠抓“三件大事”。一是狠抓司法改革。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深入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统筹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管理方式改革,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扎实推进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执行权科学配置,促进执行权公正、高效、规范行使,争取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二是狠抓队伍管理。深化法院文化建设,争创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提升我院党建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和业务研讨机制,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着力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深化司法公开,建立标准化办案和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关爱干警长效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用温馨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留人。三是狠抓基础建设。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以大数据思维、信息化手段加强法院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快推进人民法庭办公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让人民法庭更加贴近群众。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我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凝精聚神、真抓实干,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用我们的智慧和汗水,在溧阳这片热土上谱写新的辉煌,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的说明

 

    1.相关数据: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涉及的所有数据统计区间均为2011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0日。

    2.非诉执行: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一打三反:反规避、反干预、反消极执行,严厉打击拒执行为。

    4.三同步: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显示庭审记录。

    5.司法责任制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改革内容:一是清晰界定司法人员的权责内容和边界;二是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法官依法履职给予切实有效保障。

    6.法官员额制改革:在法院内部对法官实行员额管理,推动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人员配置模式,实现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并确保进入员额的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中央要求,法官员额比例不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各级法院员额数量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案件数量、案件类型、审级职能、审判辅助人员配置、办案保障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同时根据案件数量、人员结构变化情况,实行法官员额动态调节。

    7.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9月20日,省高院与省人社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法院书记员将全面实行社会化招聘、专业化培训、序列化管理、职业化保障,以建设一支专业稳定的司法雇员性质的法院书记员队伍。

    8.圆桌审判: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以圆桌代替普通法庭的审判台,审判人员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等围坐圆桌进行审判活动的创新模式。圆桌审判有助于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慌、抵触心理,有利于审判人员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促使其回归社会、改过自新。

    9.“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将特定种类的所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交由一个审判庭审理,以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

    10.“双欠”案件:拖欠劳动报酬、拖欠劳务费等相关案件。

    11.立案登记制改革: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的案件受理制度改革。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刑事自诉起诉状时,除了相关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释明,并出具法律文书。

    12.“法治大讲堂”系列普法节目:该节目旨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节目播出时间为每月双周的周五下午5:20-6:00,次日同一时段重播,播出频道为FM97.2,主讲人均为我院优秀法官,现已播出30期。

    13.官方网站:我院开办的网站(http//www.jslyfy.gov.cn)。     

    14.官方微博:我院依托新浪微博平台开设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昵称为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扫描下方左侧二维码即可关注。

    15.官方微信公众号:我院微信公众号的昵称为溧阳法苑,微信号为lyfy1950,扫描下方右侧二维码即可关注。

    16.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是“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要求。

    17.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是党的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18.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9.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20.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1.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

    22.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23.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24.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5.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26.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难是指由于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有关方面拒不协助执行、执行机制不顺畅、执行人员拖延执行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现象。人民法院通过规范执行行为、完善财产查控、加强信用惩戒等措施,能够解决上述原因导致的执行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案件都能执行到位。实践中,存在被执行人客观上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这是由市场交易风险导致的,不包括在执行难范围内。

    27.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2017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主要目标是:形成全国法院固定和移动网络相结合、全面支持广大干警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接入的“网络法院”;形成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覆盖全国法院和人民群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形成人民法院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100%,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案件数据、电子档案、司法解释等覆盖率100%,具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按需服务能力的“智能法院”。

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19-8726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