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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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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9日在溧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2019-01-15 阅读:

溧阳市人民法院院长 周 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为我市高质量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提供了强大司法助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415件,结案19136件,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主要审判质效指标继续在常州法院系统保持领先。

一、心系大局,精准发力,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服务好、保障好社会大局作为司法工作的着力点,恪尽职责,主动作为,以更大的担当为发展护航,积极回应新时代司法新要求。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平安溧阳建设。积极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8151128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审结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件313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强奸、涉毒等犯罪案件329390人。重拳惩处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3人,涉案金额4826万余元。努力维护人民群众餐桌和用药安全,审结危害食品安全、销售假药等犯罪案件2325人。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16人。建立与监察体制改革有机衔接的审判工作机制,加强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协作配合,依法审结市监察委立案调查移送起诉案件2件。

自觉融入社会治理,助力法治溧阳建设。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作用,妥善审理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各类矛盾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9958件、行政案件304件。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物业纠纷等案件686件。切实维护老弱妇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417件。全力保障民生权益,审结教育、医疗、交通、消费、劳动争议等案件2461件。全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件6件,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大力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维护行政权威,妥善处理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责令陶富保交出土地等行政案件22件。

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助力最美溧阳建设。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更新理念,创新实践,努力做好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关于为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年”“全域旅游推进年”提供司法保障的20条意见》。积极采取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慎用财产保全措施等方式,多点位维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案件5288件。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执法机制,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切实发挥司法在守护绿色生态、推进全域旅游上的防线作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6件。全面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精准对接贫困群众、代表委员、镇区部门与重点企业,倾听民情民意,改善司法举措,助推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情牵民生,真诚奉献,全力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落脚点,严格执法,温情司法,以更好的服务为群众解忧,积极回应新时代司法新期待。

多路径推进执行攻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年执结案件8058件,为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7.2亿余元。在市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召开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战推进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战分工方案》,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初步形成。建立区域异地执行协作机制,签署《苏浙皖毗邻地区七法院破解“执行难”合作协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执行措施联动。建立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协助执行,压缩“老赖”躲避空间,减轻群众维权成本。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依法穷尽财产查控、罚款拘留、拒执入刑等法律强制手段和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有效促进司法裁决落实。全年共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8次,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69人次,限制高消费10028人次,3534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移送拒执罪线索11起。积极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全年共执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等案件467件,执行到位金额8235万元。

全方位提升诉讼服务,优化群众司法体验。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建立诉讼材料电子扫描与邮政专递服务中心,实现诉讼材料安全、高效、便捷流转。深入落实立案登记制,采用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窗口立案、邮寄立案等线上线下双轨模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贴心、更便捷的司法服务,当场立案率达99.21%。深入推进“公益律师服务岗”建设,探索拓宽公益律师服务范围,实现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涉法涉诉纠纷调解等多方位服务,共接待来访来诉群众889人次。常态化开展法医学专家到院集中鉴定32次,有效减轻当事人舟车劳顿之苦,为当事人节约鉴定成本44.1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7.9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90.58万余元,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与关怀。

深层次化解矛盾纠纷,回应群众期盼关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分流,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推动形成阶梯式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先行调解职能,全年参与调解民商事纠纷244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48份。加强与市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和诉调对接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居住环境。充分发挥4个基层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延伸审判触角,将巡回审判与多元化调解机制深度结合,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乡镇和村(社区)代表等,协助参与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流转、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调解,减轻群众诉累,共审结案件4115件,调撤率为45.66%。积极围绕当前我市诉讼纠纷数量持续高位运行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溧阳市诉讼纠纷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三、紧盯改革,统筹推进,全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始终把推进好、落实好司法改革的各项任务作为司法工作的切入点,坚定信心,蹄疾步稳,以更强的举措为改革扬帆,积极回应新时代司法新追求。

优化审判管理机制,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建立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衔接机制,明确将专业法官会议作为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在法律咨询、监督指导、能力提升、过滤审查等方面的作用;2018年,特别专业法官会议先后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民事调解书生效及反悔权”等热点问题出台会议纪要。扎实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建立“一正二反”案件流程审批制度,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案件审限变更“书面+网上”双审批方式,严格设定院庭长审批节点和权限;对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采取“反向书面”审批方式,凡案件庭审不直播、文书不上网的,必须取得院庭长书面批准。坚持常态化开展案件质评、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等工作,确保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2018年,市法院案件质量指标位居常州地区第二位。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大力提高司法效能。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原则,持续优化案件速裁机制,推动速裁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2018年,院本部审结民商事案件的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5/件,案件效率指标位居常州地区第一位。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完善轻微刑事案件集中诉审模式,加快案件流转,促进提高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减轻押解压力。严格贯彻落实“三项规程”,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制定出台《刑事缓刑适用规则》,荣获2018年度常州市第十届“政法工作创新创优奖”。牢固树立人性化家事审判理念,强化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延伸当事人利益保护范围,切实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修复和治疗作用,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经典家事案例。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扎实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查阅、审判法庭实现庭审直播功能全覆盖等工作,全力推动审判执行全要素依法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累计裁判文书上网21393份、庭审直播2208次。坚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研究回复代表提出的“关于破除执行难、难执行困境”的建议意见,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队伍建设工作情况,主动配合开展人大代表“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积极尝试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细化参审工作流程,逐步推动陪审理念由关注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在苑文礼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首次采用由3名审判员加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的作用。

四、严管队伍,凝心聚力,全力打造优秀司法团队

始终把引领好、培育好司法队伍的政治素养作为司法工作的支撑点,固本强基,严管厚爱,以更实的作风为铁军掌舵,积极回应新时代司法新要求。

聚焦思想建设,坚定司法信仰。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加强政治引领,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按照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的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积极组织升旗仪式、宪法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引导干警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的目标,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轮训、党建和意识形态述职评议等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深入抓好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化常态化落实,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政治功能。

聚焦作风建设,筑牢司法底线。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约束干警的业内业外活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铸牢反腐倡廉铁笼。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党政领导上廉政党课等活动,不断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高度重视司法良知教育,指引干警加强政德修养,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2起,同比下降28%,党政纪处分22人,通报批评23人。

聚焦能力建设,锤炼司法本领。坚持以全面提高干警司法专业、群众工作、社会沟通等能力为目标,持续更新培育理念、创新培育方式、丰富培育内容,深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构建教、学、练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推行分级分类分层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技能竞赛,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岗位技能,共组织各类培训125场。充分发挥资深法官尤其是院庭长的“传帮带”作用,灵活采取结对帮带、案例教学、定期轮岗等措施,传承审判实践经验,助推青年法官与法官助理快速成长。持续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工作,不断提升法官庭审驾驭、文书撰写等司法实践运用能力。积极引导干警树立工匠精神,提高司法专业化水平,打造精品案件,市法院7件案件被编入《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2件案件被编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被录用数量位居常州地区第一。与市广播电台合作播出“法治大讲堂”系列普法栏目61期,不断提升法官综合素养。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法院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勇于担当任事,全院干警勤勉敬业、敢于迎难而上,审判事业持续向好向上发展。一路走来,我们感谢市委与上级法院的领导与关怀,感谢人大、政协、政府的监督与支持,感谢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向一直以来默默为审判工作点赞、献策、付出、奉献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和最崇高的敬意!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距离市委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亟待大力完善;二是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牢、大局意识不强,员额法官的现实司法能力与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以致个别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未能有机统一;三是司法作风上存在的一些顽疾仍未根除,“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四是部分基层人民法庭软硬件设施亟待更新,埭头与南渡人民法庭存在的办公场所租赁、审判法庭不足等问题尚未妥善解决。对此,我们不遮掩、不回避,将紧紧依靠党委,依靠群众,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推进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此,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牢牢坚持服务大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高举旗帜,从严治党,淬炼过硬法院队伍。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方向引领和风险防范,教育广大干警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使命担当;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狠刹消极作为、以案谋私、司法不公等不正之风,引导全院干警自觉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工作生活习惯;更加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做好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积极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听取民声民意,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锻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司法队伍。

二是围绕中心,强化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地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用足用好法律政策,用全用活司法手段,不折不扣地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强力打击刑事犯罪,依法规范民事行为,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倾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声音,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经济发展环境、绿色生态环境和民主法治环境。

三是践行宗旨,优化举措,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全面搭建“互联网+审判执行+司法公开”的阳光司法平台,进一步拓宽便民司法的广度,延展监督司法的深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不断创新司法惠民举措,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诉求;积极推动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持续铁腕整治违约失信行为,最大限度地杜绝“法律白条”,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四是立足本职,积极作为,争创一流司法业绩。狠抓执法办案主业,建立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量化指标任务,强化审判管理,力争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再创佳绩;巩固深化司法改革成果,全面构建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法官绩效考评办法,严格实行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确保司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努力向现代化法院迈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清晰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举措,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高质量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执行悬赏: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了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奖励或者酬金的行为。

2.三项规程: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自201811起在全国试行。

3.四大平台: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庭审公开平台。

4.专业法官会议:由专业法官组成的案件咨询议事机构,运用集体智慧为独任法官和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问题提供业务咨询和参考意见。

5.法治大讲堂:该节目旨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节目播出时间为每月双周的周五下午520-600,次日同一时段重播,播出频道为FM97.2

6.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7.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8.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9.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0.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是党的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11.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

12.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13.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14.一岗双责: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其他管理责任”。

15.两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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