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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与“提案”的区别 | ||||
发布日期:2009-10-25 来源:溧阳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
“议案”“与“提案”,这两个专用名词,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容易被人们混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议案与政协委员提案的不同之处在于:(1)性质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议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起法律监督作用,承办单位必须执行。而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根据其职能,政协提案不具有法律的约束。(2)产生的过程和处理方式不同。人大议案须由法律规定的单位以及一个代表团或者达到法定人数的代表提出,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确定;政协提案是由政协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委员联名提出,经政协的工作机构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3)内容不同。人大议案必须是属于人代会职权范围,而政协提案的内容不限。 政协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相似。人大代表建议由人大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建议的内容和时间没有限制,提出后由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单位研究办理,政协提案是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委员或委员联名向全体会议或常委会提出,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交有关单位研究办理。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方法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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