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一行对我市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作进行督查。市领导彭留双、夏国浩陪同督查。 据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施行以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有了新的发展。2006年—2009年,我市年均出生4330人,年均出生率5.44‰,年均自然增长率-0.09‰,年均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 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一行对我市所做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并希望我市相关部门、单位能保持这样的局面,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继续贯彻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