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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 |
发布日期:2010-04-19 来源:溧阳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范国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市政府贯彻实施教师法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贯彻执行教师法为工作主线,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全面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和管理,教师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新的提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为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针对贯彻执行教师法过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会议建议:一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二要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特别是要重视提高农村和幼教师资水平;三要强化师德教育和师能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四要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提升教师队伍管理水平。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制办主任沈健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狠抓落实,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不断增强,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明显转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会议同时就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一要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要理顺体制,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三要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考核监督机制,避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完善执法和法制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三
根据市长盛建良的提名,通过表决,任命柳建平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任命蒋丰年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建设局局长职务;任命邵钦华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任命蒋海清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免去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任命郑丽萍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任命王海保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市监察局局长职务;任命戴一平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任命张夕仙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任命蔡卫平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市人事局局长职务;任命周建明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市交通局局长职务;任命张旭平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任命陈少艾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免去其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任命朱洪伟同志为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免去其市文化局局长职务;任命谢志强同志为市卫生局局长;任命杨文艳同志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任命高伟新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任命沈新章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免去魏苏仁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谈国葆同志市经贸局局长职务;免去陶冶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免去姜建才同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免去蒋彤同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朱高明同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缪健民同志市水利局局长职务;免去沈伟同志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免去王万鹏同志市体育局局长职务;免去孔德才同志市卫生局局长职务;免去周济平同志市审计局局长职务;免去?牧㈥客?臼型臣凭志殖ぶ拔瘛D馊稳嗽痹诨嵘献髁丝谕坊蚴槊婺馊沃胺⒀浴?/FONT>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提名意见,通过表决,任命霍云霞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赵跃军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张建庚同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岳华的提请,通过表决,任命仲军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陈立群同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李耀同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免去李晓云、杨锁法、韦和华、王丹俊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少平的提请,通过表决,任命严旭华、狄跃庆、乔建平、杨文艳、胡雪芹、唐卫平、陶招娣、徐婷、陈彩娥、彭秋艳、陈国营、易明连、彭自宽、程晓、周建敏、姚万林、朱全庚、吴祥大、汤建新、李海芝、万保云、蒋荫平、周火林、施留平、李峰、王辉、方敏、戴高峰、阮皓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会议接受了杨文艳和翟德明同志辞去溧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溧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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