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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工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1-06-28   来源:溧阳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市人民政府: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6月22日听取和审议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宋建国所作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工作汇报。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要把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的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全社会监督的参与意识。要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守法守信意识、质量标准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水平。同时,要强化工作性质和职能的宣传,使广大群众逐渐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更好地知晓举报投诉受理范围和渠道。
    (二)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一要突出监管重点。要以城乡结合部和村镇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企业及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消费。二要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只能是对日常监管工作的深化和补充,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才是治本之策。要正确处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的关系,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充分体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执法理念。三要借助社会力量。要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扶持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和有关中介组织,加强信息沟通,使有限的监管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要积极发动并依靠群众,出台激励措施,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并依法及时核查、处理,保证食品药品监管全方位、全天候覆盖整个行政区域。
    (三)理顺工作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一要加强综合协调。要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和检查监督,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不断增强监管合力。二要落实监管责任。要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权限,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形成职责清晰、有分有合、边界衔接的监管格局,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切负其责。三要加快职能转换。政府要尽快理顺监管体制,加快职能转换和工作交接,在过渡时期内,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现行职能分工,继续履行好监管职责。同时,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对即将接手的工作职能进行超前谋划、及早准备,确保相关工作在交接后有序开展。
    (四)创新工作思路,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一要推动产业集聚。推动食品生产经营的规模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合理布局和政策扶持,引导从事食品加工的小企业、小作坊集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供水、统一排污、统一回收处理过期及不合格原材料和产品的管理模式,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二要培育龙头企业。要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发展一批技术先进、质量诚信意识好、标准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逐步提高龙头企业和质量认证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三要夯实监管基础。要更加重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治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根据药监部门的职责要求,大力引进高水平监督管理技术人才。同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保障水平,完善执法装备,更新检测设备,使现代科技手段得到更广泛的运用,全面提高监管检测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在两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书面回复研究处理情况。
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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