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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12-03-02 来源:溧阳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2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袁再保,副主任高峰、彭留双、赵忠保、沈福新、张艳、武宝林、赵国兴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卫中,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市重大办、财政、住建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镇人大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及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溧阳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实施意见》。会议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全市“转型升级攻坚年、园区建设突破年、工业发展效益年、现代农业推进年、城市建设拓展年、民生改善提升年、文明创建巩固年、和谐稳定促进年”八大主题年活动,坚持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为在更高起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1年城建计划执行和2012年城建计划及资金安排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抢抓政策机遇,不断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持续提升城市品位,城市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会议还就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提出如下建议:一要深化城市规划编制,不断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加速推进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同步推进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合理预留公共设施和绿化用地。二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积极依靠国家政策扶持,大力整合自身资源,不断拓展社会资源,切实增强投融资的持续能力,推动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提升投融资经营的市场化。三要统筹协调新区开发与老城改造之间的关系,从城市统筹发展的高度,将新区开发与老城改造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通盘考虑,促进新区老城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打造山水城市特色品牌。四要严格规范管理城建资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项目的预可性研审,控制资金平衡预算,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要高度关注拆迁安置居民的民生问题,充分争取被拆迁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积极采取人性化措施,确保拆迁过渡期间的生产生活方便和社会稳定。
会议通过了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认为,这次换届选举所选代表在构成比例,知识、年龄结构等方面比较合理,基本符合省、常州市人大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会议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确认当选的281名市级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27日—30日在溧城镇召开;会议建议议程包括:1、听取和审议溧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溧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3、审查和批准溧阳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溧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8、其他。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了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议程,会议日程,主席团及秘书长建议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执行主席分值建议名单,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列席人员情况报告。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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