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史涛、严旭华、狄跃庆、乔建平、杨文艳、胡雪芹、唐卫平、徐婷、陈彩娥、彭秋艳、陈国营、易明连、彭自宽、程晓、周建敏、姚万林、朱全庚、吴祥大、汤建新、李海芝、万保云、蒋荫平、周伙林、施留平、王辉、方敏、张顺祥、祝家骥、黄维益、芮英、汪小西、朱洪斌、顾建荣、 史林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