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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5-02-10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O一五年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资金性质

金额

项目

金额

经济分类

金额

支出合计

764

支出合计

764

支出合计

764

一、上年结转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基本支出

537.3

二、财政拨款

764.36

    人大事务

764.36

二、部门项目支出

227.06

三、非税收入

 

      行政运行

537.3

三、上解上级

 

四、其他资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四、补助下级

 

 

 

      机关服务

 

 

 

 

 

      人大会议

78

 

 

 

 

      人大立法

 

 

 

 

 

      人大监督

53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8

 

 

 

 

      代表工作

45.96

 

 

 

 

      人大信访工作

 

 

 

 

 

      事业运行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42.1

 

 

 

 

 

2015年市人大办公室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填报部门(盖章):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本年预算数

 

22.4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公务接待费

0

公务用车费

22.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4

      2)公务用车购置

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对于公务出国(境)的人员批次、人数等可适当文字说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溧阳市人大办公室2015年预算说明

溧阳市人大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是全额预算拨款单位。现将我办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①编制人数:行政编制19人,行政附属编制4人,共计编制23人。②实有人员69人,其中:行政在职22(其中女职工7人,儿童统筹3);借用人员3人;外挂9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干部2人;退休干部29人;退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2人(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遗属补助1人)。

2、固定资产情况:我办现有计算机34台,电话机20部,打印机15台,复印机1台,一体机1台,29寸彩电1台,传真机1台,音响设备一套,小汽车8辆。

二、基本职能和2015年工作

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信访科、行政科。

(1)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筹备和会务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2)负责和协调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视察活动和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3)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承担文字综合、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等。

(4)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和拟订干部培训计划等工作。

(5)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情况,提出建议,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行使职权提供参考。

(6)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常委会领导同志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重要建议。

    (7)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对外联络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行政接待、安全保卫和机关图书、报刊及有关资料的征订工作。

    (8)负责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导。

    (9)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决议和安排,联络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10)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与各镇人大的联系工作。

    (11)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负责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2、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1)组织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研究,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提供参谋、咨询和综合服务。

(2)承担人大宣传职能,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向社会反映人大工作动态。

(3)负责召开人大研究研讨会等重要会议,举办各类培训班、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重要活动。

(4)围绕“三会”做好文字材料、会务等服务工作。

3、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对财经、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授权,了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含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报告。

    (3)围绕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关于我市国民经济的重大问题、农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4)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5)负责起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6)负责全国、省人大有关财经、农业和农村方面立法草案来溧的征求意见工作。

    (7)配合上级人大来溧调研、执法检查,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4、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授权,对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所作的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调查,提出初审报告。

    (3)围绕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我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4)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5)负责起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6)负责全国、省人大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立法草案来溧的征求意见工作。

    (7)配合上级人大来溧调研、执法检查,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5、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对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授权,对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所作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调查,提出初审报告。

    (3)围绕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我市城市与村镇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面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4)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5)负责起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6)负责全国、省人大有关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草案来溧的征求意见工作。

    (7)配合上级人大来溧调研、执法检查,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6、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对内务司法和华侨、外事、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授权,对一府两院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所作的有关内务司法和华侨、外事、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调查,提出初审报告。

    (3)围绕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内务司法和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4)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公安、司法部门进行个案监督的有关具体工作。

    (5)负责检查有关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政策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华侨、归侨、港澳和台湾同胞等来信来访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6)负责起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7)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8)负责全国、省人大有关内务司法和华侨、外事、民族、宗教方面的立法草案来溧的征求意见工作。

   (9)配合上级人大来溧调研、执法检查,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7、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市的全国、省、常州市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指导代表开展活动,组织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2)承担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工作委员会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

(3)整理交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映。

(4)负责办理一府两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承担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

(5)承担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的辞职、罢免、补选的有关工作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6)受理和接待市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以及人大领导同志批办的重要信访。

(7)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讨论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8)配合上级人大来溧调研、执法检查,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预算说明:

2015年我办预算支出的总额为764.36万元,基本支出53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2.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2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65.41万元);项目经费为227.06万元。

预算支出764.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37.3万元,人大会议78万元,人大监督53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8万元,代表工作45.96万元,其他人大事务42.1万元。

我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

2015年市人大办 “三公经费”预算2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归口政府无经费,公务用车费22.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三公经费”减少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现有8辆,,比2014年减少2辆,故公务用车预算费用22.4万元,比2014年减少5.6万元。

 

 

             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O一五年二月十日

2015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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