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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16-02-26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26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2015年城乡建设计划执行和2016年城乡建设计划及资金安排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明,副主任武宝林、蒋丰年、范国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卫中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的要求,以“重大项目攻坚年”、“环境整治攻坚年”为主题,积极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深化法治溧阳建设,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突出代表主体作用,着力提升能力水平,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推动“强富美高”新溧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随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城乡建设计划执行和2016年城乡建设计划及资金安排情况汇报。2015年,我市共投入建设资金44.88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燕山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老小区整治等多个项目,目前,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听取汇报以后表示,2015年,我市城乡建设资金安排科学合理,在项目安排、资金管理、质量监督、功能配套,城乡环境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 周建明就做好下一步城乡建设计划及资金安排提出建议,他强调:要严把项目决策关,加快完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财政性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要严把资金管理关,建立完善资金运作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和严密的监督体系,确保资金利用最大化;要严把验收审计关,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机制,进一步完善跟踪审计范围,强化责任落实,主动跟进审计;要严把绩效评价关,建立设定任务,合理分工,跟踪督办,信息反馈,结果评价的链条式管理机制。 会议同时审查批准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护城河滨河绿地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纳入2016年度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议案”,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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