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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工作评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25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所有市政府工作部门在一届内须至少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一次工作评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本年度第四季度对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七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的情况,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电,对被评议部门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询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1210日。来信请寄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注明“工作评议”字样)或发送至电子邮箱(lyrd611@sina.com),来电请拨0519-87269911

 

 

 

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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