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人大概况 | 决定决议 | 监督视窗 | 人事任免 | 代表工作 | 镇人大 | 人大知识 | 调查研究 | 机关建设 | |
今天是: |
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决定决议>>内容 |
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许可对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吕树宝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2016年5月27日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鉴于吕树宝涉嫌单位行贿犯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许可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吕树宝采取强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