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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 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12-08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2016年12月7日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陈  峰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马立峰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免去周文光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蒋进章同志市农林局局长职务。

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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