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周白的提名,经2017年4月25日溧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薛文华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邹庆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卞建忠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职务; 任命易 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杨水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温建美同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邵益勇同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小新同志市人民法院南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宋 稳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曹晓华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汤建国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