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人大概况 | 决定决议 | 监督视窗 | 人事任免 | 代表工作 | 镇人大 | 人大知识 | 调查研究 | 机关建设 | |
今天是: |
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镇人大>>内容 |
溧城镇制定出台“六好”人大代表评选办法 |
发布日期:2018-11-29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为了进一步调动镇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人大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近日,溧城镇制定出台了《“六好”镇人大代表评选办法》。 《办法》规定,“六好”分别为学习好、参会好、表率好、监督好、接待好、述职好,优秀镇人大代表必须认真贯彻《代表法》,每月自我学习不少于2篇;积极参加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小组活动,每年提建议不少于1条;坚定政治方向,模范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办好实事好事;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执法检查、大视察、知政问政活动,任期内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积极参加本选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任期内至少主动向选民述职1次以上,虚心接受选民监督。 “六好”镇人大代表每年评选表彰一次,须综合考量“六个一”活动要求和镇人大代表履职积分考核等标准,由各代表小组进行推荐,经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审查确定并报镇党委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