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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主任会议 |
发布日期:2020-05-22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5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溧阳市乡村振兴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云芳,副主任夏国浩、陆晓明、石伟期出席会议。市领导曹俊、翟胜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朱志军、史萍列席会议。 会前,潘云芳一行先后赴溧城镇八字桥村、南渡镇庆丰村、江南休闲渔业综合体考察,深入直观地了解《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溧阳乡村在产业发展、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就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了专题汇报。会议指出,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以“一号文件”的形式部署实施。溧阳紧扣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镇区围绕《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凝聚各方力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落地。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所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要精准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落实,力争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二要牢牢把握溧阳统筹推进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任务的新机遇,推动乡村振兴与四大试点任务相融合,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水平;三要因地制宜,奋力打造独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溧阳样本”,既为溧阳未来的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也为面上推广溧阳经验提供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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