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云芳,副主任夏国浩、龚友强、陆晓明、石伟期,党组成员朱志军、史萍出席会议,市领导徐华勤、叶明华、陆慧琦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新任职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根据表决,同意徐华勤辞去溧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免去沈健清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李江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杨枫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左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同意李定福辞去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任命叶明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翟胜丞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斌为市司法局局长,杨枫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李江明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会上,新当选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叶明华作了表态发言。他说,在“十三五”即将“收官”和“十四五”行将“起航”的关键时刻,党和人民把溧阳代理市长的“接力棒”交给我,自己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今后,自己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传承好历届政府的好传统、好作风,团结政府一班人,紧紧依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奋力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
叶明华庄严承诺,将抓紧融入溧阳、服务溧阳、奉献溧阳,坚决做到:坚定政治信仰,始终对党忠诚;秉持实干作风,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宗旨意识,多办为民实事;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法》贯彻落实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传染病防治方针,特别是面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规范、反应迅速,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会议对我市《传染病防治法》贯彻落实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予以肯定,并就推进我市《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认清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准确把握中央对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慎终如始地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二是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要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组织体系;三是强化法治支撑、物资保障支撑、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高质量的公共卫生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