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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赵 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0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徐华勤的提名,经2020312日溧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赵  明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吴志东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王国权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谢菊芬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田伟民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任命扈军华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任命赵  波(19761月出生)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马立峰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高伟新同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操文杰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赵  波(197211月出生)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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