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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白鹤同志任职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1-12-13 来源: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2021年12月9日溧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经2021年12月9日溧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白鹤同志代理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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