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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1-04-25 来源: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4月23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云芳,党组副书记夏国浩,副主任龚友强、陆晓明、石伟期、朱志军,党组成员李忠出席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协副主席陈波涛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报告。2020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气、土三大污染防治为重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五年位列常州辖市区第一方阵,助力我市成功入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截至2020年底,《溧阳市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所涉及的5大类16个突出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任务。64件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13件省人大、14件常州人大审议突出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任务。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生态环境是“易碎品”,污染容易治理难,一旦松懈,前功尽弃。因此,会议明确:要补齐短板,提高环境保护的整体化水平;统筹兼顾,促进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多方联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随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工作,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有规章制度、有管护队伍、有劳动装备、有资金保障、有考核奖惩”的“五有”管护体系已基本建立并逐步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水平显著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美丽乡村建设不是一日之功,唯有建立长效机制,才不辜负这来之不易的成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构建市、镇、村三级联动的长效管护模式,对已建成的美丽乡村示范点要建立相应的管护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村民做好房前屋后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主动参与到乡村环境治理中去;要在抓好建设的同时,及早谋划美丽乡村的管理和运行,想办法把美丽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切实为美丽乡村长效管护做好经费保障。 最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自《条例》颁布实施三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镇区紧扣天目湖保护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方案,严格执法,有效形成上下重视、全民参与、科学管护的良好局面,推动天目湖流域生态保护迈上了新的台阶。 就进一步做好天目湖水源地保护工作,会议建议要以生动鲜活的实例和丰富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加快编制《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统筹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加大监管巡查力度,精准实施各项保护措施,加快推进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依托南京都市圈、苏皖合作示范区、“一地六县”等平台,积极推进建立区域环保协作机制。此外,积极探索生态交易银行、财政补贴和生态补偿机制等创新举措,多途径筹措天目湖保护资金,有效调动群众参与保护水源地的积极性。 会议还审查批准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蒋店工业园地块等房屋征收项目纳入2021年度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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