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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接受叶明华同志辞去溧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2-05-11 来源: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2022年5月10日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叶明华同志辞去溧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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