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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国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08 来源: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叶明华的提名,经2022年3月4日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国良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吴志东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黄跃华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黄盘芳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楚 晋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文明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徐军芳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孙 斌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国权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殷洪雅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田伟民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决定任命姜 卫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谢菊芬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花建国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任命蒋 彤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任命扈军华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任命周 莉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潘建中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任命殷锡坤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赵 波(1976年1月)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 晓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剑锋同志为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任命丁 红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庄晓治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金 军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 颖同志为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任命法 律同志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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