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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雷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吕捷的提名,经2024年2月29日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雷 波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天目湖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 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南渡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天目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易 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玉燕同志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王海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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