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吕捷的提名,经2024年12月6日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丁 娜、马 超、王小伟、王军伟、王志英、王 芳、王丽莉、王 珊、王 俊、王 超、毛阿萍、方小青、方 琳、卢飞鹏、叶苏闽、史佳怡、史益颖、史涛荣、史朝赟、冯立怀、吉文凯、毕建文、吕秋平、吕美伢、朱才华、朱利华、朱宏卫、朱国荣、朱学科、朱薪龙、仲跃芳、刘秋珍、刘锁福、汤丽芳、汤颖胤、许小强、许 凯、许 耘、许敏丽、阮建康、孙丽芳、孙丽琳、芮志舸、芮艳月、严 琦、芦琴娣、李 丰、李开明、李文君、李 军、李松法、李 莉、李晓梅、李爱森、李凌华、李 悦、李 梅、杨赵斐、吴兰芳、吴 珊、吴 浩、吴啸宇、邱银鸽、余小平、狄伟杰、沈小清、沈 丹、沈 叶、沈君浩、沈 梅、张小霞、张东成、张旭东、张旭婷、张余明、张忠诚、张冠男、张 晖、张娟芳、陆明芳、陈士翼、陈川江、陈 花、陈 欣、陈 虹、陈 艳、陈海保、陈菊芳、陈雪琴、陈锡娣、罗若雨、岳 燕、周 良、周新华、单惠芬、承华平、赵 科、胡正鑫、胡 琪、洪建波、姚建明、袁 华、袁怡雯、袁彩娟、莫莉媛、夏 燕、倪 伟、徐丽丽、徐 琪、徐惠琴、谈琴方、黄 敏、黄 红、黄 芳、黄波达、黄嘉诚、曹 婷、崔 宏、梁芳芳、彭 韬、葛云青、董余良、蒋抒廷、蒋建英、蒋振林、蒋 煜、蒋群茂、蒋 慜、谢国伟、楚 晶、虞友新、虞杰军、褚 江、潘国平、潘思敏、戴俭俊、戴 勇等137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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