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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黄松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5-12-22 来源: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吴媛的提名,经2025年12月12日溧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松伟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潘忠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竹箦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吴芸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黄晔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周作飞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李丽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天目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段云松同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免去韦建军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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