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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9-02 来源: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始终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我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关爱服务质效,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进入新时代,未成年人一定范围存在的心理健康、网络环境、违法犯罪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课题调研组,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并赴江苏部分县(市)和嘉兴、福州、深圳等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系化建设不断提升。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关爱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文件,出台关爱未成年人生命健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各方责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完善沟通协调、综合治理、关爱帮扶等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全市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2名,村级儿童主任228名,常态化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能力。 (二)紧盯困境儿童,实质化帮扶持续升温。建立困境儿童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入户走访和问题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困境儿童在监护、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做好困境儿童兜底保障,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时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加强教育资助帮扶,全覆盖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开展“梦想改造+”关爱计划,改造梦想小屋190间,满足受助对象学习生活需要的空间,全力提升困境青少年生活品质,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立足关爱保护,多元化服务更加暖心。成立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小树之家,以小树之家为“圆心”,推动服务向基层延伸,形成“1十N”市镇关爱阵地联动模式,建成5家儿童“关爱之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力量,广泛开展心理辅导、公益课堂、专题讲座等活动。市检察院打造“萌竹·溧检”工作品牌,组建“萌竹”法治巡讲团,由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联合市公安局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对象开展入职查询,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及干预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法院推出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品牌“青溧枝”,建立“青少年关护员”制度,聘任36名关护员参与涉少刑事、民事案件审理和开展司法延伸工作,倾力守护每一位涉案青少年。依托“延时法课堂”“法院开放日”“法治大讲堂”等平台,广泛开展普法专题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加强自我保护、矫正不良行为、有效识别和预防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食品、校外培训机构、网吧、游戏厅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开展校园欺凌、防诈骗、防事故等各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从调研情况看,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机制队伍有待完善。一是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市未保领导小组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方面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成员单位之间联动不够,综合效应尚未显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基层未保工作队伍的人员配备和专业素质问题明显。我市未保工作具体业务由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2020年新未保法修订后,民政部门的服务对象拓展到全体未成年人,既有传统职责,又赋予新的更为重要的艰巨任务,但人员编制没有相应增加。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均为兼职且人员流动性大,缺乏社会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张家港市民政局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科,2021年11月组建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为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名,在岗12人)。三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但目前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据了解,本地专门服务未成年人的优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较少,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差距很大。 (二)平台阵地有待优化。一是市未保中心——小树之家总面积140㎡,设置沙盘咨询室、阅览室、赋能减压室、活动提升室4大功能区,以开展个案辅导、精品课堂、专题讲座、亲子活动等服务为主。(张家港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占地2500㎡,在岗在编人员12名,具有统筹协调、联动处置、需求回应、专业合作、团队培育等枢纽作用,今年上半年已干预突发困境未成年人15名,庇护未成年人13名。)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未保中心运行主要依托第三方购买服务,软硬件设施还不够完备,人才队伍力量配备不足,功能作用发挥受到一定限制,品牌效应不明显。二是各镇(街道)虽然挂牌成立了未保工作站,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主要依靠市未保中心输送,管理运行能力不强,尚未形成各自的品牌特色。(张家港市2021年实现市镇未保中心、工作站的“分层管理、全域覆盖”,全市11家镇级未保工作站均推出未保品牌特色项目,每年开展“线上+线下”服务3.4万人次。)三是采用智能化、数字化等新型手段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做的不够。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和救助渠道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没有统一的平台进行信息有效整合与数据共享。对于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缺乏可视化数据的跟踪监测,不利于保障服务的智能化、规范化提升。(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打造“玉芳e站”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智慧数字平台,以科技赋能司法,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根据求助类型及时移送线索至有关单位,为未成年人提供多元救助。) (三)重点保护有待深化。一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据了解,2020至2022年,我市公安机关抓获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数大幅增长,检察机关受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数总体呈上升趋势。从作案手段来看,呈现犯罪团伙化暴力化趋势加剧、跨省流窜重复作案多发等新特点,尤其是今年我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故意伤害同学的恶性案件,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从引发原因看,以下问题较为突出: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容易被误导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部分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辍学失管;虚假、低俗、色情、暴力的网络信息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少数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矫治改造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未成年人自伤自残等极端行为频发。近三年来,我市连续出现未成年人跳楼、跳水及割腕服药等自伤自残行为,造成部分未成年人受伤甚至死亡,令人痛心和惋惜。究其原因,主要是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期,极易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因学习压力、家庭矛盾等形成轻生念头;一些家庭由于父母离异、外出务工等原因,家庭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孩子陷入自我封闭状态;部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不充分、不深入,没有及时对处于心理困境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青少年通过网络、书籍等渠道容易获取和传播自伤行为的信息,在负面信息的误导下,没有办法客观认识到自伤行为的危害。 三、相关建议 (一)队伍机制从“各司其职”向“协同联动”推进 一要着力推进工作体系协同。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切实加强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成员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履职尽责、强化信息互通,在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网络和娱乐场所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推动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效应和工作合力。要健全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完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研判会商等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未保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性、复杂性、疑难性问题,联动相关职能部门有效快速地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干预和帮助,帮助其走出困境。 二要选优配强未保工作队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从事未保工作,市民政局(未保办)要落实专门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持续打造一支责任心强、专业性强的未保工作队伍,着力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大“同心圆”。采取“专职+兼职”模式,配足配齐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工作力量。明确选人用人标准,着重选派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未保工作。加强基层干部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服务保障能力。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考核激励办法,增强各镇(街道)、市各相关部门未保工作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未保专职兼职干部内生动力,内提素质、外强本领。 三要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保工作。链接集聚各类专业资源,建立健全未保专家库,吸纳法律工作者、教师、医生、警察、社工、记者等各行业人才,组建一支涵盖全方位多领域的精英队伍,为未保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和咨询帮助。借助志愿者服务平台,鼓励志愿者经过认证后参与未保项目的个案帮扶,开展心理疏导、亲情陪伴、学业辅导等个性化、精准化服务。积极孵化、培育本地儿童服务类优质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满足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娱乐等方面的多元需求。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通过多样化的公益宣传活动,引导慈善爱心力量参与未保专项基金,营造人人都关心、事事有支撑的未保工作社会氛围。 (二)阵地建设从“基本覆盖”向“深耕细作”转变 一要强化阵地建设,打响品牌效应。在原有市未保中心——小树之家的基础上,拓展空间布局,优化软硬件设施,升级中心功能,在全市层面实现规划指导、培育孵化、科普体验、数据中心等功能一体化,不断提升“小树之家”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镇(街道)未保工作站实体化运行,深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中心与站点交流合作,形成政策、资源、项目的双向输送,提升关爱保护服务效能。在“小树之家”品牌辐射带动下,形成“一镇一品一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品牌链,陪伴未成年人共同成长。强化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办案救助检查工作制度和检查流程,凝聚公安、民政、司法、检察、医院等单位合力,实现办案人员、专业医生、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同一场所开展一次性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医疗救助及心理疏导等工作,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二要注重数字赋能,提升工作质效。结合先进地区经验和本地工作实际,探索建立我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智慧数字平台,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整合民政、检察、公安、司法、教育、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和帮扶资源,实现基础信息交互、协调指挥管理、个案服务管理、宣传教育推广等功能集成运用,提升未保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借助平台力量提供线上“一站式”多元救助服务,集合家庭教育、心理援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公益诉讼、其他救助等内容,根据求助类型及时移送线索至有关单位,更加及时高效地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将困境儿童“主动发现、主动求助、动态管理、部门联动、关爱帮扶”一网整合,实行“一人一档”全链条服务,标注“黄、橙、红”三级预警标签,根据预警等级提供分层分类的关爱服务,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智能化、精细化、项目化。 (三)关爱服务从“兜底救助”向“重点保护”延伸 一要压实家庭主体责任。落实家庭监护制度。家长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关注孩子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合理管教不良行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对于部分监护失职的家庭,要综合运用强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等措施,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家庭教育质效。建好用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等场所,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促进更多家庭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引导家长加强与未成年人、学校的互动,全方位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和行为表现,共同将心理危机事件防范于萌芽阶段。构建良好家庭环境。家长要规范自身言行,加强陪伴与沟通,组织丰富多样的家庭活动,尊重子女的意愿表达,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氛围。 二要发挥学校教育作用。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网络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切实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突出学校德育主阵地作用,提高德育骨干队伍业务素质,持续强化中小学生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促使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配足配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师资,采取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充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教育关爱。加强与专业心理健康机构合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密切师生沟通交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家长交流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身心健康。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着力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减轻未成年人学业负担,提供多样性的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减负增效、全面发展。 三要筑牢政府监管防线。健全未成年人交通、溺水、跌落、烧烫伤等重点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刚刚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平台加强监督管控,集中整治“饭圈”“黑界”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和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网络社交行为,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害。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互联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坚决防止其成为滋生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不良未成年人聚集实施违法犯罪的土壤。 四要深化司法保护效能。加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建设,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形成公安司法和各方力量协作的长效机制。依托“延时法课堂”“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等活动载体,持之以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从而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完善线索移送制度,及时发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关注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关口前移,对未成年人开展有效引导,做好犯罪预防工作。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加强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建立常态化检校控辍保学衔接机制,落实“青少年关护员”制度,让罪错未成年人深刻认识自身的错误行为,矫正行为偏差,正常回归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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